海南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关于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计划以普通招考的方式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0 名左右(具体计划数待教育部下达后公告),涵盖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化学、生态学四个学科的多个方向。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2017年我校招收博士生的方式,均为普通招考,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历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本年度我校暂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报名截止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以学位证颁发日期为准)。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四)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所报考导师除外;
(五)现役军人必须有所在单位政治部同意报考意见方能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要求办理;
(六)现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或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或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三、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缴费、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等环节。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6 年 4 月 10 日—2016年4月23 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选择点击“博士网报”按钮,进入“博士网报”界面。
3、网上报名流程:
(1)考生须先注册学信网帐号(请牢记用户名、密码),并按要求规格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参照身份证),成功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真实填写报考信息。
(2)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选择点击新增博士报名信息按钮,进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具体环节如下:
①阅读教育部公告;
②阅读并签署考试承诺书;
③选择报考单位;
④填写报考信息,选择报考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导师(因招生简章公布后,我校博士生导师人员变动,招生简章中现有的种海峰教授本年度不在我校招生,请考生勿选)等;
⑤填写个人信息;
⑥填写学籍学历信息;
⑦校对填报信息;
⑧生成报名号:此时网上报名尚未完成,须点击“返回首页继续填写附加信息”按钮,回到首页,下载并填写各项附件表格后上传(《科研成果表》必填),以完成网上报名;
⑨查看学籍学历检校结果
认真阅读该页面各项学历学籍检校说明,并于网上报名成功(或信息修改)三天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学历学籍检校结果。该环节将涉及后续一系列相关工作,故请考生务必认真校验。
4、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①注册学号、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校名称(以毕业时学校名称为准),以及毕业年份获取学位年份等,务必认真校对无误,否则将会严重影响后续招生环节
② 考生可与所报考的学院联系,了解有关报考专业、导师的详细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
(二)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1、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及缴费情况,经审核确实无误后,我校将预计于2017年5月4-7日授权考生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上传照片不成功的考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2、凡不能按要求及时缴费者,网上报名视为无效,不予授权打印准考证、安排考试等相关事宜。
(三)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
1、现场确认时间
2017年5月10日上午8:00-11:30、15:00-17:30(如时间有变化将另行通知,请保持报考信息中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现场确认后将立即安排初试、复试和体检等工作。
2、现场确认地点
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第二办公楼(田家炳书院对面)四楼研招办。
3、现场确认流程
(1) 提交相关材料资格审核所需提供的材料
①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本科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各1份。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出示完成全部注册的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原件和《学籍证明》1份(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
属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呈交原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注明在读博士期间是否继续定向或委托培养。
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各1份。
③两份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正教授填写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专家推荐表》, 并附推荐人职称证明复印件;
④《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政治审查表》1份(报考我校博士时无工作单位者,政治审查表由考生所在街道办事处提供);
⑤在职人员除提供上述相应材料外,还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者,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该生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学位,且在被我校录取后将该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函件。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者,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的函件,并承诺在正式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
(2)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在审核后加盖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章。
(3)学业及业绩材料
①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②科研成果清单(请将科研成果复印件按照清单顺序附在“科研成果清单”之后,并携带科研成果原件供核查);
③硕士学位论文1份;
④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复印件(一般从研究生处、人事档案或毕业院校档案馆获取,须管理部门备注“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印章)。
四、考试与评价
(一)初试
1、初试为笔试,初试科目包括①外国语、②两门业务课。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满分为 100 分。具体科目及名称见《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定于5月11日-12日进行,具体安排,请参看下载打印的准考证(考试通知单)或现场确认时通知。
(二)复试
1、复试通过面试及实践(实验)考核等形式进行,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实验性学科、专业需考察考生的实验能力。
2、本着方便考生的原则,复试工作在初试结束、由各学院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现场确认时通知。
(三)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主要通过对考生提交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进行审查,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评价,该评价结论将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五、录取
研究生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结论,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情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予以上报。(《海南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及各学院的实施细则将于考前公布,请届时查阅。)
六、其他说明
1、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得进行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和纠纷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如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考试、调档、录取等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3、对在报考时填写虚假信息及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视具体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欢迎有志之士积极报考海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
地址及相关联系方式: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 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邮编:571158
马克思主义学院: 0898-65884212
文学院:0898-65887916
化学与化工学院:0898-65730237
生命科学学院:0898-6588352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98-65893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