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定结果的公示(第二批)
各有关部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等文件规定,经教师本人申报、各学科及学院审议推荐、学位办复核通过,拟认定李京桦等2位教师学术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刘宁老师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拟认定刘忠喜老师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兼任。
现将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7日),如有异议,请向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培养科反映,联系电话:0898-65823722。
附件:2025年春季学期认定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第二批)
研究生学院
2025年6月23日
附件:2025年春季学期认定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第二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