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硕士培养方案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见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见习对象、时间及主要内容
(一)教育见习对象:2021级教育硕士。
(二)教育见习时间:本学期内完成。
(三)教育见习的主要内容:
1.观摩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听课,参加教育管理专家与教学一线名师的专题报告或讲座,参加主题班会,参加市级或区级教研活动等。
2.在教育见习过程中,本科为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听课应不少于4节,本科为非师范类专业和跨专业学生听课不少于6节。公开课听课次数不少于2次,参加市级或区级教研活动应不少于1次,参加主题班会不少于1次,参加专题报告或讲座的不少于2次。
3.见习过程中要做好听课记录、教研活动记录、专题报告或讲座听讲记录、主题班会记录,认真填写《教育硕士教育见习手册》,见习结束后要认真完成教育见习工作总结。
二、组织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应成立专业硕士教学见习指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教育硕士的教育见习指导工作,并根据《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本要求》(教指委发[2017]12号),结合专业特点,制订更为详细的实践教学计划,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
(二)统一集中见习。各学院根据教育见习内容要求,合理安排见习时间及进度,统一集中见习(人数过多可分组进行)。同时,要加强院级实践基地建设,为教育硕士实践教学提供保障。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学院应配合见习单位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必要时可采取网络在线见习、集中观看授课视频等多种方式开展教育硕士见习工作。
(三)加强过程监管。
1.加强教育硕士教育见习的过程监管,保障各项见习计划的严格落实。
2.严格教育见习纪律,对违犯教育见习纪律者实行一票否决。见习期间,应遵守见习单位纪律和秩序,维护学校的良好声誉。
3.加强安全教育,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见习期间的安全,杜绝安全管理责任事故的发生,必要时给学生购买保险。
(四)做好总结和考核。教育见习结束两周内,学生应完成教育见习工作总结,提交《教育硕士教育见习手册》(附件1)。在此基础上,学院组织研究生集中开展见习总结,并组成3人以上的考核小组,统一进行考核,以评定教育见习成绩。考核时,不仅要考察教育见习完成的量,更要注重见习完成的质量。考核通过者,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三、材料报送及归档
(一)2022年6月30日之前学院秘书负责汇总考核成绩填写《教育硕士教育见习成绩汇总表》(附件2),并将纸质版扫描件发到培养科邮箱82143544@qq.com。
(二)做好档案归档。《教育硕士教育见习手册》及考核过程材料作为教学档案,学院应归档妥善保存。
附件:1.教育硕士教育见习手册
2.教育硕士教育见习成绩汇总表
研究生学院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