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研究生课程考核及下学期教学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工作
1.各学院要加强对本学院归属课程的管理,检查本学期安排的各门课程是否按计划完成,课时数是否开足,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严肃处理。
2.督促任课教师按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要求,做好课程考核工作,考核方式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进行。
3.对于以提交课程论文或调查报告为考核形式的课程,任课教师必须明确告知研究生课程论文或调查报告的内容范围、篇幅、交稿时间和途径,并严格做好提交登记工作。
4.督促任课教师按期完成课程论文、试卷和调查报告的批阅工作,及时按要求将成绩单、课程论文、试卷、调查报告等移交研究生秘书归档。
5.在专业硕士专业实习结束后,各学院要组织学生集中对实习过程及内容进行总结,督促学生按时提交实习总结或研习报告,做好实习考核工作。实习考核具体工作要求参看《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已上传至qq办公群)执行。因实习期长,本学期结束前不能完成考核工作的,下学期初应抓紧完成。
6.研究生公共英语考核工作仍由研究生学院和外国语学院共同负责组织,考试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周三)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龙昆南校区图书馆5楼英语自主学习中心和桂林洋公共楼一楼110教室英语自主学习中心,届时各学院务必及时通知到每个应考研究生于考试当天早上8:30准时进场备考并做到以下几点要求:
①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和考试证(至少两证)入场;
②考试全程佩戴口罩;
③自带插线圆孔耳机(必须是圆孔)(手机耳机、电脑耳机均可;但蓝牙耳机、type-C口以及苹果耳机一律不行);
④注意考试纪律,不可携带任何电子设备产品(如手机、电子手表)、课本、草稿纸或与考试相关的内容等进入考场。
二、本学期教学档案的归档工作
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和研究生教学秘书应密切配合,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教学档案包括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本学期开课计划、各门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检查记录、各科课程考核材料、各科成绩单等。研究生课程档案要齐全规范,按科目整理,成绩单要求任课老师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下学期研究生教学安排
(一)研究生公共课
详见《海南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课授课计划》(附件1)。
(二)各学院教学计划
各学院在制定下学期教学计划时,应统筹考虑课程教学计划、学术研究生的学术研讨计划、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计划以及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专业见习、实习计划等培养环节的计划安排。所有实践环节成绩的取得,均要有严格的考核和考核档案。
1.各学院应根据培养方案要求,拟定本学院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计划,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经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后的《学院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计划》(附件2)报送研究生学院培养科,电子版发邮箱82143544@qq.com。
2.各学院应按需拟定下学期学术研究生的学术研讨(Seminar)计划。学术研讨的组织工作要到位,学术研讨前1-2日须提前有海报预告,组织本专业各年级的研究生集体参与,有专家成员的指导和评价,从而提高学术研讨质量,营造更好的学术交流氛围。
3.各学院要拟定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活动(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各半)计划,包括时间、地点、指导人员及考核安排等。根据《海南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实践活动管理办法》要求,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社会实践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进行,各学院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安排下学期2020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进行实践活动。
4.根据《海南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要求,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实践教学原则上不少于1年。各学院要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见习、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合理计划和安排。包括时间、地点、指导人员及考核安排等。
5.各学院在排课时,要统筹任课教师所承担的本科课程教学任务,合理安排,减少冲突。
6.要充分利用本学院自有教室和全校公有教室(从教务处教务系统申请),科学合理安排每个班级上课时间地点。
7.定稿的教学计划(含上课时间和地点)及学术研讨计划,各学院须在2021年1月10日前报送研究生学院培养科,电子版发邮箱82143544@qq.com。根据校历,下学期2022年2月28日开始上课。
附件
1.《海南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课授课计划》
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