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近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予以转发,并就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深认识,学习把握核心精神
1.要从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推进教育强国建设的高度,加深对《意见》的理解和认识。2020年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召开以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等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等系列文件。此时《意见》的出台,与前期系列文件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因此,对《意见》的学习,应该与前述系列文件结合进行。
2.《意见》明确指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两种类型同等地位、同等重要,两类学位存在定位、标准、招生、培养、评价、师资等环节的差异化要求,并以此为路径,推动学术创新型人才和实践创新型人才分类培养。
3.《意见》明确提出了深入打造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培养链条的6条具体措施,包括分类完善人才选拔机制、分类优化培养方案、分类加强教材建设、分类健全培养机制、分类推进学位论文评价改革以及分类建设导师队伍。
4.《意见》明确提出了2027年发展目标。要求到2027年,培养单位内部全面形成有利于两类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融通创新的长效机制,两类教育各具特色、齐头并进的格局更加完善,学术创新型人才和实践创新型人才的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治理体系持续完善、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二、学用结合,寻求解决发展问题的措施
当前,我校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深化,重学术学位、轻专业学位的观念仍需扭转,简单套用学术学位发展理念、思路、措施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培养过程及学位论文学术化倾向依然存在。校内专业学位导师队伍的行业经历经验不足,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需要进一步加强,与职业资格衔接需要深化,科教融合、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种种问题和不足,都要对标《意见》,进行全面的反思,并在《意见》指导下,制定改革发展措施。
三、学习和研讨相结合,全员参与
1.全员传达。各学院须将以上文件转发至每一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对于暂未担任研究生导师的教师,根据其担任导师的意愿,也应转发,做到全员知晓。
2.领导带头。学院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对《意见》的学习,要起到带头、引领和示范作用。
3.研究落实。学院领导班子和学位点要分别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集中学习《意见》精神,针对学校、本学院研究生教育具体情况,进行深入思考和总结,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提出改革意见建议。
附件:
1.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
2.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
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
4.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