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3年12月23至24日举行。我校共承担两个考点工作(4604龙昆南校区考点、4608桂林洋校区考点),现将有关事宜提醒如下,请考生仔细阅读并提前做好应试准备。
一、考试时间、地点与考场分布
(一)考试时间
特别提醒:考生进入考场时须进行安全检查、身份核验等流程,为确保按时进入考场,建议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
(二)考试地点
4604龙昆南校区考点: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
4608桂林洋校区考点: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校际一号路与校际二号路交叉口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第二公共楼
(三)考场分布
考前一天,考生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纸质版)进入校园,熟悉考试环境和考场安排,以便考试期间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特别提醒:我校两个考点均禁止社会车辆和考生亲友入校。学校周边停车位紧张,建议乘坐公共交通或亲友送考,避免因停车困难、交通拥堵等影响考试。
二、考场安检和身份核验要求
本次考试在考点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进行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并进行身份核验。智能安检系统将对手机等金属类电子设备进行专项检测。所有考生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服从安排,有序入场,个人原因导致入场延误由本人负责。具体要求如下:
(一)只允许携带准考证(纸质版)、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进入考场。必备的准考证、身份证、考试用品等材料建议使用透明文件袋装。建议考生不要带包及手机等电子通信设备来参加考试。考生若携带包物请自行放置在考场外临时物品存放点(存放点位参考下图)。存放点只为考生提供物品临时存放,不负责保管物品,如有遗失,概不负责。
龙昆南校区(12个点位)
桂林洋校区(11个点位)
(二)严禁携带各类电子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智能穿戴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书包、学习资料、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封闭管理区域。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手镯、戒指、项链、雨伞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以免反复安检延缓检查速度,延长检查时间,影响正常入场。
(三)体内有金属植入物或佩戴难以移除的含金属物品(如人工耳蜗、金属牙套等)的考生,以及身体有特殊情况不能接受电磁设备安检(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等)的考生,应在考前到体检医院开具证明或诊断书,在入场时携带证明并向安检工作人员出示。
三、考生须知及纪律提醒
(一)考生须知
1.考生要及时通过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面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说明”“报考点说明”“招生单位说明”“考生须知”及“特别提醒”等其他注意事项。《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编辑文字。
2.提前备好证件、文具。请考生妥善保管好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纸质版),避免因证件不全无法入场考试。考生只准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无封套橡皮等文具,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进入考场。
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试期间建议至少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考生到达考点后不得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应尽快有序入场。
4.交卷出场时间只能在当科考试结束前30-15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者交谈。
(二)纪律提醒
1.严禁将禁带物品带入考场,考试开始后一经查出将按违规处理。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并受到严惩。
2.须严格遵守考试开始与结束指令,考试正式开始前与结束信号发出后一律不得答题。
3.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方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4.每场考试只允许携带一张准考证入场,且须保持准考证清洁,否则视为违规。
5.严守纪律,违规必究。考前务必熟悉考场规则(详见文末),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其他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注意接收重要提醒,如有突发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报考点。
4604龙昆南校区考点:0898-65893907
4608桂林洋校区考点:0898-65501163
最后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场规则》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按照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
3.考生只准携带必需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要求粘贴条形码。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6.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只能在当科考试结束前30-15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者交谈。
7.考生应当在答题卡、答题纸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8.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签字。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10.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