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加强管理在研的海南省教育厅和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按照海南省及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决定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1.在研的海南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已申请2023年结题的项目除外。
2.在研的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要是2023年立项的课程综合建设、课程思政及案例课程建设项目。学校委托建设的研究生公共课项目将结题,要求另行通知。
《在研省级、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览表》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项目的研究进度,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请对照申请书或结项要求)。
2.项目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步的研究计划。
三、检查程序
1.在研项目主持人根据项目申报书的研究计划,以及实际的研究进展,如实填写《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
2.各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在研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审核及评价。对于进展情况较差的项目,可提出终止后续资助的建议。
3.学院填写《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3),连同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报送至研究生学院培养科。
三、材料提交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于2023年12月25日前将《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及成果材料(一式二份,所有材料左侧装订成一册,提交至所在学院。相应电子版也一并提交学院。
2.各学院须在2024年1月10日前,将《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及相关材料一份报送研究生学院,相应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624287062@qq.com。
四、检查工作要求
1.各学院须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研究生教育教改项目管理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检查,严格审核。
2.专家组应认真研究结题的基本要求,对照项目申报书及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审核,做好建议和把关工作。
3.各项目负责人须按时提交检查报告及成果材料,凡未提交项目检查报告者按不合格处理。项目负责人应充分查找问题,认真作好下一步工作计划,落实相关责任人,确保如期圆满完成各项研究任务。
4.各学院应完整保存教改项目有关文件和资料。存档材料包括申报书、检查过程、评审过程材料、验收过程材料、结题报告及相关成果材料等。
附件:
1. 在研省级、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览表
2.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3.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