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等文件规定,经教师本人申报、各学科及学院审议推荐、学位办复核通过,拟认定肖太云等3位教师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龚少华等4位教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拟同意唐电弟等2位教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兼任。
现将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3日),如有异议,请向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培养科反映,联系电话:0898-65823722。
附件 202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名单(第一批).docx
研究生学院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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