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海南省第四届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
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届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25〕27号),为做好我校教学案例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各专业学位授权点教师(包括各专业学位授权点签约实践基地指导教师)编写的可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课堂教学的教学案例。
二、申报条件
优秀教学案例的申报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届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中所列申报条件执行。
三、申报要求
(一)由于教学案例的功能特殊性,第一作者仅限我校正式在编在岗各专业学位类别任课教师。
(二)每位教师以第一作者身份只能申报1篇参评案例。
(三)案例编写的内容、结构、格式及排版,要符合《海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申报书》的要求。
(四)申报者须签署《作者授权书》,且申报案例须取得案例所涉及单位的授权,即须提交《单位授权书》。
(五)在历年评选中的已获奖案例不得重复申报,也不得对已获奖案例改编申报,违者参照学术不端事件处理。
四、推荐计划
教育硕士每个已招生领域拟最多推荐上报2篇参评案例,其他专业学位类别每个拟最多推荐上报2篇参评案例。
五、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个人申报时须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海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申报书》《作者授权书》《单位授权书》,按序合并装订本,一式4份;
2.详细查重报告1份(案例正文和教学指导手册合并为一个文档查询),指定用知网数据库查重;
3.以上2项材料的PDF电子文本。
(二)学院评审推荐
1.各学院要组成评审专家小组,根据各专业学位类别教学案例标准,制定相应的评选办法。为保证评选结果的公正公平,学院严格执行作者回避制度,且所有评审过程材料及评选办法均要妥善保存。
2.电子信息硕士由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牵头负责,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配合,成立联合评审专家小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以上各学院分别负责接收本学院参评材料,按学位类别集中到牵头学院后组织评审。
(三)学校公示上报
学校对拟推荐参评案例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六、时间安排
1.2025年5月20日前,各参评人须向所在学院提交参评案例相关材料。
2.2025年5月30日前,各学院上报评选推荐结果及材料。提交材料包括《海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按专业领域推荐顺序排列,附件5)、推荐申报的《海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申报书》《作者授权书》《单位授权书》合订本(一式4份)、查重报告(1份)以及相应所有电子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