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等文件规定,经教师本人申报、各学科及学院审议推荐、学位办审核通过,拟认定冯刚等12位教师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张欢等21位教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蔡祖国等42位教师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拟同意孙伟老师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兼任、何志平等17位教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兼任、聂永成等36位教师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兼任;拟同意卿志军等8位教师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变更、李杰玲等2位教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变更、易连云等16位教师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变更。
现将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2日),如有异议,请向研究生学院培养科反映,联系电话:0898-65823722。
研究生学院
2025年3月27日
附件:2025年春季学期认定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doc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