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是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学院、学科应认真组织进行。时间安排在本学期,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对象
所有拟定于2015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含教育硕士、特岗教师)均须本人到场参加本次论文检查,不得以书面报告或电话汇报、远程视频等任何形式代替。未通过论文中期检查者,将不参加论文盲审,并相应推迟其毕业时间。
二、检查时间
2015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要求于2014年12月26日前完成,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将检查结果以纸质版(须有学院院长签字和学院章)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第二办公楼205室)。
三、检查重点内容
1、学位论文的研究是否按开题报告所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
2、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取得的科研成果,2015届毕业生取得学位的科研要求按照新的管理规定执行,请督促未达到科研要求的学生抓紧时间进行。
3、有教育硕士培养单位的学院请注意,务必要求学位论文的撰写严格按照本方向培养方案的规定执行。如有背离,必须重新开题重新写作,再进行论文中期检查,或者由学院审定推迟一年毕业。学位论文封面的"学科专业"须与招生目录完全一致。如检查中发现指导教师不认真指导学生,导致学生在论文选题、写作等中有严重偏离超过两例的,发文通报批评,并酌减指导课酬。
四、检查工作的组织
由学院总负责,按学科或者方向组织论文中期检查小组,每个小组由3~5人组成。检查小组成员必须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须至少有一名本方向的校外兼职导师参加。
五、检查形式及程序
检查形式可以提交书面报告和现场答辩相结合
检查程序分两个阶段:
1、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并对照报告进行检查。请于论文检查前一周将《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连同论文初稿一起交学院。
2、集中答辩检查,采取类似预答辩的模式,分为报告、问答及建议环节。硕士研究生向检查小组汇报论文工作,时间要求5-10分钟,然后接受专家组的提问。硕士生在介绍论文工作时,阐述自己目前已完成的研究工作(已取得的成果),拟完成的研究工作(预计获得的成果);研究生在研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情况及论文质量;如期完成整个论文工作的可能性,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以及后期工作计划。
3、检查小组应对硕士生的工作进行认真的评议,主要侧重于研究进度、内容、成果及水平、存在问题等方面的检查,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要求及处理意见。对完成工作量较少,阶段成果较少的要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如论文选题不适当,或工作进行中遇到很大困难者)应要求其导师及早调整方案,做出适当处理。在整体安排上应尽量保证硕士生如期答辩,对确需延期的应尽早提出申请。
4、研究生应根据专家小组意见,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以便提高学位论文质量。
六、检查结论及其使用
检查小组应将检查结果形成简明的书面总结报研究生处,对特殊情况应有一定的说明。考核材料由各学院作为培养过程妥善保存。
根据中期检查结果,不能按期毕业者,经请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延期毕业手续。
研究生处
201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