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关于
202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结果的公示
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海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及《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等文件规定,经教师本人自愿申报,各学科及学院审议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审核讨论并投票,认定赵克生老师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东秀萍等5位教师学术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李姗泽等4位教师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同意李翠白老师兼任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同意杜震等4位教师专业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的兼任;同意曲轶等2位教师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学科变更、蔡宝来老师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专业变更;新增王志强等21位教师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金银星等2位教师为学术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李海文等5位教师为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梁存收等95位教师为专业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
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五天(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6日),如有异议,请以电子文档形式向研究生学院反映(邮箱:474916550@qq.com)。
附件:202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结果的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