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春季学期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结合我校研究生教学实际,经研究决定,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2022-2023学年度春季学期继续采取线上教学模式。各学院要进一步规范各教育教学环节,严格教学过程管理,切实提高线上教学质量,保证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考试等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计划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周从校历第一周(2023年2月19日)开始至第二十周(2023年7月8日),安排在周六和周日进行。
(二)公共课授课计划。各学院按2022-2023学年度春季学期非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课授课计划(附件1)开展教学活动。
(三)制定教学计划。各学院结合非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课授课计划制定本学期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计划,并于1月13日前将签字盖章的2022-2023学年度春季学期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计划(附件2)PDF版和EXCEL版发送至培养科邮箱82143544@qq.com备案。
二、教学开展
1.总体要求
利用超星网络教学平台、腾讯会议、钉钉平台等网络教学平台按照2022-2023学年度春季学期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计划开展线上教学(公共课必须使用超星网络教学平台建课及上课,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附件4),确保教学要求不降低、教学环节不减少、教学质量不打折扣,并按相关要求开展线上过程性考核。
2.在线课堂要求
(1)任课老师应建立相应学习微信群并邀请开课学院研究生秘书及学生进入群。任课教师确认研究生入群情况,告知学生教学计划、在线教学平台,说明线上授课安排及学习任务和方法。任课教师应在上课时间内全程在线直播上课或利用学习平台开展线上教学活动。微信群仅用于发布通知公告、布置作业、辅导答疑,不得讨论、发送与课程无关的内容,如有异常情况任课教师需及时向研究生秘书或研究生学院反馈。
(2)注意留存教学过程性资料,包括课程直播、答疑、布置作业等教学环节的相关截图。任课教师应在上课前5分钟通过教学平台的签到功能等方式做好学生考勤。
3.学生学习要求
(1)接受任课教师邀请进课程学习微信群,入群后学生应标注好班级、专业、姓名等信息。任何学生不得在群内讨论、发送与课程无关的内容,如群内有异常情况需及时向任课教师、研究生秘书及研究生学院反馈。
(2)研究生应充分利用在线资源认真学习,积极与任课教师进行远程互动和交流,按时完成任课教师布置的作业。
(3)每月与教师沟通次数不少于两次(微信群等)。
三、教学督查
为保证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有序、平稳、保质进行,研究生学院成立教学专项督导组以定时或随机听课、问卷调查等方式对线上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各教学学院要及时留存教学情况纪录(主要包括教师上课、作业、答疑等情况,学生学习参与情况,教师感悟、学生感悟,出现的问题和建议以及应对的措施等等),加强线上教学的过程化考核、在线学习监管,做好课程教学质量保障工作。
附件:
1. 2022-2023学年度春季学期非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课授课计划
2. 2022-2023学年度春季学期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计划
3. 使用手册(教师版)
4. 使用手册(学生版)
研究生学院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