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五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全国教育硕士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3)1号)(附件1),为做好我校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形式
本届征集的教学案例仅限文字案例。
二、征集范围与对象
本届教学案例征集范围包含我校18个教育硕士招生培养专业领域,案例第一作者须是我校在职教师。
三、案例规范与质量要求
1.参与征集的案例版权、形式、体例格式和内容规范上须符合《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收录规范(试行)》(见附件1)要求。
2.教学案例要以《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标准》(见附件1)为依据,充分指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需要。
四、案例征集组织与初审
我校教学案例征集工作,按教师撰写提交、有关学院初审(其中12个学科教学领域的教学案例统一提交至教师教育学院初审)、学校评选推荐的程序进行。根据教指委通知要求,我校最多可推荐10篇教学案例参评。
具体程序如下:
1.组织发动。各学院及时传达通知精神,组织相关教师认真学习《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和《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
2.个人提交。3月1日前,案例作者将参评教学案例(纸质和电子版)、《案例作者授权书》(见附件1)(须签名)以及《单位授权书》(见附件1)(须盖章)各一份,提交至专业领域所在学院初审(其中12个学科教学领域的教学案例须统一提交至教师教育学院初审。教师教育学院联系人:张丽,65782167,实验楼6楼教研办公室)。《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作者授权书》和《单位授权书》请提前扫描电子版备用。
3.学院初审推荐。由教师教育学院、初等教育学院、教育学院和心理学院分别负责组织完成收到的案例的初审和排序。3月15日前,将初审同意推荐学校审核的案例汇总后报送到研究生学院培养科。报送材料包括《学院初审提交教学案例汇总表》(附件2)、案例文本(含电子版)、《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作者授权书》以及《单位授权书》。
4.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初审报送的教学案例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五、案例提交
1.通过学校初审并获得推荐的教学案例,由第一作者负责上传到“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
(https://ccc.chinadegrees.com.cn/)”。上传的文件包括案例正文、《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作者授权书》和《单位授权书》。
2.教学案例提交案例库系统的起止时间为3月27日—4月7日,获得推荐案例作者须把握好提交时间。
3.特别注意,尚未在“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网页注册的案例作者须先注册为作者会员后,方可上传案例。注册审核可能需要一定时间,请案例作者在案例编写过程中,提前完成注册过程。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案例征集工作,认真组织,鼓励教师积极撰写提交案例,推进学校案例库建设。
2.教师教育学院、教育学院、初等教育学院及心理学院要认真组织好教学案例的初审推荐工作,以质量为中心,做到客观公正。
3.“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包含各个专业学位的案例资源,注册会员后即可免费查阅学习案例库正文内容。各学院须积极组织教师注册会员。
联系人:向老师 65802066
研究生学院
202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