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感谢您对我校的关注和报考,目前我校研招办对截止到2022年10月23日晚的报考数据进行了第三次资格审核。现将本次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及情况说明详见附件。请各位考生根据各自情况及时提交相关材料或修改报考信息。
一、教育部学籍学历校验
部分考生教育部学籍学历校验不通过或查无信息(具体名单以研招网后台通知为准),信息存疑等。请相关考生仔细查看自己的报考信息,如有填报错误请在报名期间修改后重报,直至校验通过。若修改后还不能通过,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发到指定邮箱,具体见下文“三、说明”要求;
二、报考资格审查结果
1.审核结论为“不符合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仔细对照审核结果和我校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及时修改报考志愿信息;若因考生本人填报信息有误,请在正式报名期间更正信息或重新报名;考生也可以按照“一”中要求进行修改或提供相关学籍学历证明材料,若能满足我校报考条件,请按招生简章中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审核结论为“须提供入伍和退役材料”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有效证明,提交方式见下文“三、说明”。
3.审核结论为“非全日制报考类别须改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具体名单以研招网后台短信通知为准),请按照我校招生简章“一、报考类别与学习方式”中规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要求,将报考类别改为“定向就业”。录取时,非全日制考生必须提供《定向就业三方协议》(此协议录取后由我校提供,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工作单位签订并上交)。
三、说明
1.材料提交。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2022年11月4日前将《海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材料提交承诺书》及下述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扫描为1个PDF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地址:hsyzb@hainnu.edu.cn),PDF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学历学籍材料+姓名+报名号+联系电话”,逾期不能提供材料者将不发准考证,研招办将安排专人定期查看邮箱,对提供材料有问题的将邮件回复,请及时查看。
我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发放准考证。请不满足我校或相关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期间及时改报他校或我校其他专业,以免影响考试。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家承认的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高等教育学历届时可毕业考生提供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及在读证明。
(2)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3)往届生和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已获国(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读研究生供就读院校同意报考证明或退学证明,须加盖就读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的考生,除上述相关学历(学籍)材料外,还须提供目前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个人信息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同时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2.网上确认后(11月中旬前)最后将进行准考资格审查,届时不合条件者将不予准考。
联系方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98-65501163;0898-65893907
附件:海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三轮报名资格审查存疑名单(资格审查结论与实际不符者,请与报考学院联系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