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海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态势,经研究决定,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采取现场的方式进行。为回应各位考生关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考试时间安排在5月7日-5月12日间,所有考试均在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具体如下: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及《海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要求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将涵盖报名至报到入学全过程。
所有经网上报名及确认成功且初审合格的考生,需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需交验原件的材料于报到当日审核原件)。考生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逾期未交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准考;考生的报名信息、学业及科研业绩材料弄虚作假者,将被视为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而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三、准考证打印及缴费
我校将根据考生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情况及审查结果,于2021年5月1日-7日授权考生(具备资格考生名单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请留意查看)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上传照片不成功的考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5月7日报到当日持打印版准考证及身份证到研招办报到并现场扫码缴费。考生缴费后在准考证上加盖“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章,无公章准考证无效。
四、录取
(一)招生计划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9人,其中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3人,马克思主义理论国家急需人才专项计划7人,普通计划49人。
各学科具体招生计划将根据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以一级学科为单位下达至各学院,各学院录取的在职生源比例须按要求限制在总计划的30%以内(不含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3人)。各学科需在此基础上,结合各研究方向导师、合格生源等综合情况合理确定具体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受学科总招生计划限制,每位导师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二)成绩合成办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根据学校拟定的分数线,在合格考生中,在研究方向内部按照报考导师,根据入学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各研究方向拟录取名单。无合格生源导师可在其他导师生源中依次调剂考生。
2.研究生学院将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按相应要求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海南省考试局及教育部审批。
(四)不予录取情况说明
1.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
2.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学术道德等方面有严重问题、考核不合格者;
3.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中弄虚作假者 (如材料虚假、考试作弊等);
4.体检不合格者(体检工作按规定安排在入学后进行,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疫情防控管理
所有考生需严格遵守海南省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按如下要求做好考前及考中的疫情防控准备。
(一)考前准备
1.考生须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海南省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政策和要求。4月23日起,通过支付宝、微信或椰城市民云APP完成海南健康码的申领,并坚持每天如实在健康码内打卡;加强自我防护,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避免直接接触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的人员;减少到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出行;身体不适的,及时就医。
2.考生在进入考点时,健康码须为绿色。健康码不为绿色的考生,在进入考点时须按实际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考试前14天内有过发热(体温≥37.3℃)、咳嗽、气促等症状,或者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新冠肺炎疫情中风险地区(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
(2)考试前14天前有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隔离期满14天及隔离期间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
(3)考前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隔离期满14天且居家自我健康管理满14天隔离点开具的解除隔离的证明,以及隔离期间2次、自我健康管理期间2次的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
(4)考生本人曾判定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需提供随访及医学观察期结束证明。
(5)考生本人14天以前曾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提供隔离期满14天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密切接触者3次核酸检测,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2次核酸检测)。
(6)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旅居史的、考试前28天有境外旅居史的、判定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考生,隔离期满后方可参加考试。
3.赴考时,提前准备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入场检查
1.排队。考生须根据准考证上写明的考试时间,提前45分钟到达考点,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健康码,佩戴口罩,在考点指定的入口有序排队。
2.佩戴口罩。考生在出入考点和考场时须全程佩戴口罩,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工作人员要求暂时摘下口罩以核实考生身份时,考生应予以配合。
3.核验健康码。考生根据工作人员要求,出示或展示健康码绿码(如为手机健康码则直接出示,如为打印的健康码考生须签名并写明打印时间)。健康码为非绿码或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按考前准备第2条提供材料,接受工作人员检查。
4.体温检测。考生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考点完成体温测量等健康检查和登记。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场考试。
体温异常的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复查体温及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指标,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方可进场考试。如经评估考生健康条件不符合考试要求,可主动放弃考试,或由工作人员另行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
5.身份验证。考生根据工作人员要求,接受身份验证后进入考点和考试区域。
(三)应试要求
1.考生进入考点到考场就座前,必须佩戴口罩;到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2.考试过程中,如突感不适,应主动联系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3.考试结束时,须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六、其他事项
其他相关事宜详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后续发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办法》。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98-65893907
研究生学院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