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和我校有关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管理要求,为做好2021年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21届毕业研究生所承担的海南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和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在毕业前均须完成项目结题,具体清单见《2021年应结题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一览表》 (附件1)。
2.非应届毕业生所承担的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含省级和校级),目前已完成研究计划任务,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也可申请结题。
二、工作程序
1.研究生提交结题报告书。研究生根据项目级别,相应填写《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2)或《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3)(后文统一简称为《结题报告书》),交验相应科研成果的原件, 同时提交成果复印件。
2. 导师做项目结题审核意见。课题负责人的导师,应综合《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和《结题报告书》,认真填写对该项目研究及结题的有关意见,具体包括对课题研究过程、研究成果及研究生科研能力的评价、经费使用情况的说明等,要对是否同意结题,有明确的意见。
3.学院审核。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学院所有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的《结题报告书》进行全面审核,拟定对项目的评价及结题意见。
4.研究生学院组织审核。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报送的《结题报告书》进行审核,并做出是否同意结题的意见。并将海南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结题情况及有关材料,报送海南省教育厅进一步审核。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统筹做好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的结题工作,认真组织,严格审核。
2.导师要严格把关。导师要加强对项目研究总结的指导,这也是对研究生科研训练的重要部分。同时,导师须对《结题报告书》填写的内容认真审核,对成果的真实性审核负责。
3. 5月25日前,各课题负责人须将导师完成意见后的《结题报告书》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交验相应材料原件后,连同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报送所在学院秘书。
4.各学院须于5月29日前,完成结题审核工作,并填写《海南师范大学2021年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1中),连同《结题报告书》一并报送研究生学院培养科。
附件:
1. 海南师范大学2021年应结题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一览表
2.《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结题报告》
3.《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结题报告书》
2021年4月22日
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