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级研究生:
2020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目前尚在教育部录检阶段,录检结束后将即时发放录取通知书等材料给大家,为方便各位考生明确相关事项,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录取通知书发放
1.通知书邮寄地址变更修正
通知书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若发生变更(含此前修改),请于7月29日17:00前登录管理系统自行修改接收地址及联系方式,过期不再受理此工作,将按原地址寄送。需自行领取通知书者以同样方式登录系统(建议尽可能选择邮寄方式,不限海口市内与否),修改发放方式为“自取”,完成时间同上。硕士研究生登录“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用户名为“姓名拼音”,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博士研究生登录“海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用户名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号+姓名拼音”(输入时中间无“+”)。
2.发放时间与方式
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生效,目前正处于录检结算,具体结束时间尚不明确。据此,录取通知书寄送时间无法准确判断,一经同意,我校将即刻寄出,届时发送寄出公告。
二、人事档案与户口迁移
1.调档函
我校录取的研究生,除签订有三方定向培养协议的定向考生外,均要求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调档函已生成电子版格式,请各位考生凭姓名拼音和身份证号码登录“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调档函的打印与使用请注意页面下方的备注说明,并按要求执行。博士研究生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
2.户籍迁移
新生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落户截止时间为新生报到注册后两个月内,逾期不再受理。入学当年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根据《海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在学期间不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决定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必须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并加盖“户口专用章”。迁入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
三、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1.党组织关系
海南省内考生组织关系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网上转接,目标党组织为考入学院党组织全称。
海南省外考生通过纸质介绍信转接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海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去往党组织栏填写“海南师范大学**学院”,入学时以班级为单位收齐交给辅导员老师。
党组织关系转接具体流程详见我校组织部网站公布的“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入流程”。
2.团组织关系
新生为共青团员者,报到前需到原团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办理转出手续,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共青团海南师范大学委员会”,转入单位填“海南师范大学”,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本人携带,入学后由班级收齐交给所在学院团委;同时,需要通过“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进行团组织关系转出,进行组织关系网上转出的过程中,转入组织选择“团海南省委”→“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智慧团建”系统无法使用的考生,入学后统一处理。
档案、户口、党团关系转入等未尽事宜请咨询我校研究生工作科,联系人:冯老师,电话0898-65809338。
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