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目前,我校所有的博士研究生均以普通招考的方式选并进行全日制培养,暂无其他考核方式与培养形式。2019年博士研究生计划。
招生计划将以一级学科为单位下达至各学科,各学科拟招生人数为马克思主义理论16人(含专项计划3人),化学、生态学各10人,学科内各方向招生计划在学校下达的计划基础上自定。 录取时学校可根据生源状况和各学科发展需要,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各学科具体招生计划将按照教育部实际下达的计划数进行调配。其中在职生源比例限制在总计划的30%以内(不含专项计划中的在职计划)。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根据教育部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历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本年度我校暂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报名截止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以学位证颁发日期为准)。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三)我校所有招生方向外国语考试科目可为英、日、俄三个语种,暂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报考。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五)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所报考导师除外。
(六)现役军人必须有所在单位政治部同意报考意见方能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要求办理。
(七)现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或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或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八)部分招生学院跨学科考生有特殊要求,具体请见《海南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缴费、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等环节。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9年 4 月 8日—2018年4月12 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选择点击“博士网报”。
3.网上报名流程
(1)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招生简章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是否符合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报考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实名制注册。
(3)学历和学位证书上如有多个编号,须填写位数较长的编号;境外学历须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含汉字部分)。
(4)须上传近期免冠彩色蓝底JPG格式电子照片,尺寸为:宽150像素,高200像素,图片大小不超过100KB。
(5)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6)生成报名号,须点击“返回首页继续填写附加信息”按钮,回到首页,下载并填写各项附件表格后上传(《科研成果表》必填),以完成网上报名。
(7)查看学籍学历检校结果
认真阅读该页面各项学历学籍检校说明,并于网上报名成功(或信息修改)三天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学历学籍检校结果。该环节将涉及后续一系列相关工作,故请考生务必认真校验。
(二)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1.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及缴费情况,经审核确实无误后,我校将预计于2019年5月6-8日授权考生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上传照片不成功的考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2.凡不能按要求及时缴费者,网上报名视为无效,不予授权打印准考证、安排考试等相关事宜。
(三)资格审核
1.时间
2019年5月10日上午8:30-11:30、 15:00-17:30,资格审查后将立即安排初试、复试和体检等工作。
2.地点
海南师范大学各招生学院办公室(详见文末附表)。
3.流程
所有考生需持身份证原件及研招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如下材料,所有材料须全部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材料顺序一并装订成册。
(1)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本人确认无误并签字的《海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 1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品德考察表》1份(报考我校博士时无工作单位者,思想品德考察表由考生所在街道办事处提供)。
(4)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往届生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应能够明确在校类别及学制)1份与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证明原件1份。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5)本科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各1份(须加盖培养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6)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7)海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研成果清单(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按清单顺序排列,没有可不提供。
(8)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9)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
(10)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及论文评议书复印件(须管理部门备注“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印章);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已完成的论文文稿。
(11)个人陈述,包括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研究计划、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
下列考生除上述材料外,按需提供如下材料:
(1)属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呈交原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注明在读博士期间是否继续定向或委托培养。
(2)在职人员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者,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该生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学位,且在被我校录取后将该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函件。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者,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的函件,并承诺在正式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
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填写、提交《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我校在职人员报考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者,需按规定到人事处履行我校相关政策程序,提供准考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不退还。材料(2)(4)(5)到校资格审查时需交验原件。
四、考试与评价
(一)初试
1.初试为笔试,初试科目包括①外国语、②两门业务课。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满分为 100 分。具体科目及名称见《海南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定于5月11日-12日进行,具体安排,现场确认时通知。
(二)复试
1.复试通过面试及实践(实验)考核等形式进行,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实验性学科、专业需考察考生的实验能力。
2本着方便考生的原则,复试工作在初试结束后由各学院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现场确认时由各学院通知。
(三)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主要通过对考生提交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几个人陈述情况进行审查,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评价,该评价结论将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五、录取
研究生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入学总成绩、科研创新能力评价结论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等综合情况,参照各学院给定的拟录取建议,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按要求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予以上报。详见《海南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及各学院的实施细则。
六、特殊说明
(一)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计划
1.招生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
2.招生计划
该专项招生计划3人,含在本年度我校招生计划总规模内。其中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需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适当考虑优秀生源结构,本校生源原则上不超过该专项计划招生总名额的三分之一。
3.报考条件
除满足本公告第二款报考条件及要求后(学历要求中的第2点应届硕士毕业生除外),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考生还需满足如下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
(2)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3)报考人员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
(4)报考人员需具有硕士学位,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其他说明
1.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得进行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和纠纷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如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考试、调档、录取等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3.对在报考时填写虚假信息及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视具体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地址及相关联系方式: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 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邮编:571158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地点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靳老师 |
0898-65812980 |
田家炳605教室对面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王老师 |
0898-65730357 |
实验楼9楼902室 |
生命科学学院 |
符老师 |
0898-65883521 |
生物楼3楼309室 |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白老师 |
0898-65893907 |
第二办公楼4楼400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