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欢迎报考海南师范大学,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将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位考生周知。
一、复试时间地点
(一)我校复试时间为2019年3月25——4月15日,因具体复试工作由各学院(研究院)负责组织,请考生及时关注报考学院(研究院)发布的复试通知,了解所报考专业(方向)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等相关信息。
(二)我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预计为3月21日下午,具体时间请考生注意关注系统。
(三)我校复试通知回复时间限定为24小时内,各学院(研究院)遴选的具备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接收到调剂系统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及时回复确认,24小时内不予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内容
(一)复试包括专业笔试、实验/实践技能操作(部分专业)、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听力能力测试)、体检和思想品德考核几个环节。
(二)专业笔试(实验/实践技能操作)科目、加试科目及考试大纲详见我校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我校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体检
(一)所有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二)体检需空腹抽血,复试报到当天持本人近期1寸照片1张到指定医院填写体检表,办理体检手续,体检费由医院按规定收取。
(三)体检工作详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的《海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须知》。
(四)请认真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体检结果异常或需要复检时便于电话联系。
四、思想政治考核(函调和面试考核结合)
复试考生需下载《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品德考察表》,根据表格说明,请考生所在单位填写相关内容,审查盖章密封,在复试报到时提交。
五、考生资格审查
(一)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海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等的相关要求,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二)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三)考生在资格审查时持初试准考证且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并签名的《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与《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各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应届本科生提供在学证明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有效期截止为2019年4月30日);
4、往届本科生出示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两年以上)、 进修与所报专业相关的4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学习证明及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6、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在学证明及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需加盖有教务部门公章)一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有效期截止为2019年4月30日);
7、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出示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8、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应届本科生须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往届毕业的考生,可在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9、《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品德考察表》一份;
10、申请享受初试成绩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交验相关证明文件材料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11、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
12、相应科研成果、获奖及相关辅助材料(自愿提供);
13、各单位要求额外提供的材料。
六、其它
1、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及所报考学院(研究院)网站发布的各项通知和公告。
2、按研究方向招生的学科(专业),考生按所报考研究方向排名录取,考生须认真阅读该学院(研究院)复试、调剂、录取实施细则或复试报到时咨询所在单位。
3、关于组织关系、户口及档案等调转说明,请参照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有关新生组织关系、户口及档案的说明》。
海南师范大学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