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和我校有关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工作要求,学校将开展2019年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9届毕业研究生所承担的,海南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和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均应结题(见附件1)。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结题的,须提交情况说明,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主席签署意见后交研究生学院。
二、工作程序
1.课题负责人填写《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结题报告书》或《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结题报告书》(以下简称《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 附件3)。
2.课题负责人的指导教师根据课题完成情况及《结题报告书》的内容在《结题报告书》上填写“研究生指导教师意见”。
3.课题负责人向所在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汇报课题研究情况。所在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根据课题研究情况在《结题报告书》上填写“所在学院意见”。
4.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报送的《结题报告书》进行审核结题;海南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经学校审核结题后,报送海南省教育厅验收。
三、其它要求
1.海南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结题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对培养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要充分重视该项工作,做好结题工作的统筹安排。
2.课题负责人均应提供《结题报告书》中所涉及的研究成果的佐证材料,如学术论文复印件(附知网检索页)、著作等。
3.《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结题报告书》一式4份,教育厅1份,研究生学院1份,所在学院1份,课题负责人1份。《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结题报告书》一式3份,研究生学院1份,研究生所在学院1份,课题负责人1份。
4.各学院须于5月3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将《结题报告书》和研究成果佐证材料报送研究生学院培养科。按照有关规定,无故不结题的2019届研究生不得授予学位。
5.学院填写应结题汇总表里“项目研究成果”,完成“项目研究成果”真实性审核并签字确认,和其他结题材料一起送交研究生学院培养与管理科。
附件:
1. 2019年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应结题汇总表
2.《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结题报告》
3.《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结题报告书》
2019年4月24日
研究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