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师研函[2018]21号 2018年4月13日印发)
为了进一步推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则。
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
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三、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四、党委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党委宣传委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党委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学校和学院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学校党委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六、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办好《学习进行时》(内部刊物)。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教工党支部党员轮值担任主编,每月至少两期,假期除外。
七、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坚持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益智、学以增才,把提高理论素质与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工作本领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精神境界。
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的工作举措。学习理论贵在精、贵在管用。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原则上每周四下午为集体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1次。
八、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总结上年度学习情况,并报送学校党委有关部门备案。
九、本规则由党委负责解释,自发而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