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在各学院初审并公示后,11月2日召开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经评审,拟推荐以下2名博士研究生、13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3名专业硕士研究生为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2日—11月8日。如有异议,请用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65809338,联系人:冯永建老师;黄俊平老师,电话:65815126。
一、博士研究生(2名,排名不分先后,下同)
李小宝(化学与化工学院)
谢 丹(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硕士研究生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共13名)
朱金来(数学与统计学院)
李建玲(化学与化工学院)
李晓燕(化学与化工学院)
冯美西(化学与化工学院)
张征宇(化学与化工学院)
李 晨(化学与化工学院)
冯 文(化学与化工学院)
付 博(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黄 蕊(生命科学学院)
李家威(生命科学学院)
邹佳良(文学院)
钟正男(美术学院)
刘 超(马克思主义学院)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共3名)
范 娜(美术学院)
王 茹(生命科学学院)
王 莉(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