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海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及《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等文件规定,经教师本人自愿申报,各学科及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议推荐,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并投票通过,认定过建春等12位引进的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http://f.hainnu.edu.cn/2018/0718/20180718090841341.doc 刘俊杰等1位教授我校校外兼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张仙锋等17位引进的研究生导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李锋等9位引进的研究生导师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同意陈江等24位教师获得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张庆等43位教师获得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同意庄长宽等22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兼任专业硕士指导教师,李文波等73位同志获得专业硕士校外指导教师资格。
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五天(7月18日至7月22日),如有异议,请向研究生学院反映(电话65805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