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海师研函[2017]17号)等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在各学院初审并公示后,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于11月9日召开评审会议。根据回避原则,11月11日再次召开评审会议。两次评审结果一致。
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相关学院院长或主管院长或导师代表及研究生学院负责人等17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5名博士研究生、38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18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评审,并进行投票。经对投票情况统计,并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拟推荐以下1名博士研究生、11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3名专业硕士研究生为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11日—11月17日。如有异议,请用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电话:65809338,联系人:冯永建老师。
一、博士研究生(1名)
王素芳(文学院)
二、硕士研究生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共11名)
周 琴(教育与心理学院)
刘 瑞(教育与心理学院)
李滟茹(马克思主义学院)
张亚琼(文学院)
姜庆莹(美术学院)
文作瑞(化学与化工学院)
宋煌旺(化学与化工学院)
韩雷云(化学与化工学院)
李晓燕(化学与化工学院)
刘意仪(化学与化工学院)
崔美钰(数学与统计学院)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共3名)
林志荣(美术学院)
罗 利(体育学院)
郑伊楠(数学与统计学院)
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