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届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对象
所有拟定于2018年毕业的研究生均须本人到场参加论文检查。未通过论文中期检查者,将不参加论文盲审,并相应推迟其毕业时间。
(二)检查时间
2018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要求于12月30日前完成,并于本学期结束前将检查结果以纸质版(须有院长签字和学院章)送研究生学院学位科卢老师(第二办公楼412室)。
(三)检查重点内容为学位论文是否按开题报告所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取得的科研成果。
(四)检查工作的组织
由学院负责,按学科或者方向组织论文中期检查小组,每个小组由3~5人组成。检查小组成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导师资格。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须至少有一名本方向的校外指导教师参加。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培养过程的管理,研究生学院将对本次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进行抽查。请学院务必至少提前3天将中期检查的组织安排(包括时间、地点和检查小组成员名单、参加论文检查的研究生名单)以纸质版(须有院长签字或学院公章)送研究生学院学位科。
(五)检查形式及程序
形式可以提交书面报告和答辩相结合。程序分两个阶段:
1、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并对照报告进行检查。请于论文检查前一周将《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连同论文初稿一起交学院。
2、集中答辩检查,采取类似预答辩的模式,分为报告、问答及建议环节。研究生向检查小组汇报论文工作,时间要求5-10分钟,然后接受专家组的提问。研究生在介绍论文工作时,阐述自己目前已完成的研究工作(已取得的成果),拟完成的研究工作(预计获得的成果);研究生在研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情况及论文质量;如期完成整个论文工作的可能性,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以及后期工作计划。
3、检查小组对论文进展进行评议,主要侧重于研究进度、内容、成果及水平、存在问题等方面的检查,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要求及处理意见。对完成工作量较少,阶段成果较少的要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如论文选题不适当,或工作进行中遇到很大困难者)应要求其导师及早调整方案,做出适当处理。在整体安排上应尽量保证硕士生如期答辩,对确需延期的尽早提出申请。
4、研究生根据专家小组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以便提高学位论文质量。
(六)检查结论及其使用
学院将检查结果汇总报研究生学院,对特殊情况应有一定的说明。考核材料由各学院作为培养过程妥善保存。
根据中期检查结果,不能按期毕业者,经请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延期毕业手续。
二、2017级研究生的师生互选。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请按照《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制度汇编》中《海南师范大学导师与硕士研究生之间实行师生互选暂行办法》、《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确认办法》的规定进行。因我校人事处对退休人员返聘有严格规定,在互选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执行对相关文件中导师年龄的要求。本学期结束前请将互选结果汇总表纸质版(须有学院院长签字和学院章)交给研究生学院学位科卢老师(第二办公楼412室)。
海南师范大学导师与研究生互选汇总表
学院名称 (盖章) 学科:
学号 |
学生姓名 |
导师姓名(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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