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鼓励我校研究生进行创新性科研研究,提高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相关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要求,现开展我校2017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立项工作。
一、立项范围
1.选题为本学科研究范围之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与经济社会需求密切相关; 2.在理论或方法上具有原创性,可望取得突破性成果;
3.为申报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进行的先期预研究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4.申请人申报的项目若参加导师项目、导师该项目已获得其他校级及以上资助的项目,或内容与导师项目相同或相近,本次申报自动取消。
二、申请人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为我校在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2.每名研究生只能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若以项目组名义进行申请时,申请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3.研究生休学期间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4.可个人单独申请,也可以团队形式申请,以团队形式申请的,团队成员(含负责人)不得超过3人。
三、立项工作步骤
1.2017年10月25日前,项目申报者将《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2)提交到学院,由学院完成初审并做出推荐意见。
2.各学院填写“海南师范大学2017年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3),2017年10月25日前,将立项汇总表及项目申报书提交到研究生学院培养与管理科。
3.2017年10月27日前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向全校公开立项结果。
4.2017年度研究生创新科研立项项目所获资助经费,须在2017年度内完成报帐,逾期财务处不再受理经费报帐事宜。
5.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四、以下情况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已获得过往年校内研究生创新项目立项资助者;
2.已获得校级以上科研项目资助且未结项者;
3.已参与往年研究生科研创新立项项目且尚未结项的项目组成员不得再参与其他项目组再次申报。
附件 1.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书
2. 海南师范大学2017年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立项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