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 2016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本次所招博士学位研究生,将于2016年秋季入学,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报名具体条件、要求、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参看《海南师范大学 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海南师范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博士生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及本报考通知,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本年度我校暂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不准参加考试或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招生计划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海南师范大学 2016 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0 名(普通招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缴费与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等环节。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6 年 4 月 6 日—2016年4月25 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
2、报名网址: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选择点击“博士网报”按钮,进入“博士网报”界面。
3、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须先注册学信网帐号,并按要求规格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参照身份证),然后才可以进行网上报名。
请务必牢记学信网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网络报名、下载准考证(考试通知单)、查询成绩等均需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入。
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选择点击新增博士报名信息按钮,进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按要求准确、完整、真实填写报考信息。
具体环节如下:
①阅读教育部公告;
②阅读并签署考试承诺书;
③选择报考单位;
④填写报考信息(因按研究方向报考,报考时不区分导师,若需要可在备用信息中填写所报考导师姓名);
⑤填写个人信息;
⑥填写学籍学历信息;
⑦校对填报信息;
⑧生成报名号:此时网报名尚未完成,须点击“返回首页继续填写附加信息”按钮,回到首页。此时首页显示的网络报名号后面括号内备注有“未完成”字样。
在首页有各项附件可供下载,其中附件《科研成果表》是网络报名要求填写并上传的附件。
⑨填写附加信息:将填写好的《科研成果表》上传,以完成网上报名;
⑩查看学籍学历检校结果
认真阅读该页面各项学历学籍检校说明,并于网报成功(或信息修改)三天后,登陆报名系统查看学历学籍检校结果。该环节十分重要,将会影响到是否可以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录取各个环节。
4、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① 考生在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页各项说明,并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填写操作。
② 注册学号、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校名称,以及毕业年份获取学位年份等,务必认真校对无误,否则将会严重影响后续招生环节。学校名称填写务必毕业时学校名为准(证书上的校名)。
③考生可与所报考的学院联系,了解有关报考专业、导师的详细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
(二)报名费
1、报名考试费 200 元/人。
2、网报成功后,考生须在2016年 4 月25日前,通过邮局汇款到我校,并在备注注明考生姓名+博士报名号。以便于进行资格审核及及安排考位。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 号 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收,邮编:571158。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通知单)
1、根据网报信息,并结合交缴报名费情况,进行初步报名资格审核后,授权考生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准考证)。
2、网上开放下载打印《2016年海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通知单》时间,预计为2016年5 月4 日左右,请密切关注。
3、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进入所报考博士报名信息的首页下载打印。
(四)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1、现场确认时间(初试复试在现场确认后进行):
2016年5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如时间有变化将另行通知,请保持报考信息联系电话畅通),现场确认后紧接将安排初试、复试和体检。
2、现场确认地点:
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第二办公楼(田家炳书院对面)四楼研招办
3、现场确认流程:
提交相关材料 →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加盖章
4、资格审核材料
①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最后学位证书和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出满注册的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原件和《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
属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须呈交原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注明在读博士期间是否继续定向或委托培养。
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报考(同时提交复印件)。
③《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专家推荐表》,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并附上推荐人职称证明复印件;
④《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政治审查表》;
⑤在职人员: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者,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该生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学位,且在被我校录取后,将该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的函。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者,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的函,并承诺在正式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
(五)学业及业绩材料(请按序整理)
①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②科研成果清单。是否提供复印件,由所报考学院决定并通知。
③硕士学位论文。
④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一般从人事档案或毕业院校档案馆获取(从档案里复印的,请管理部门盖“与原件相符”印章)。
(六)表格下载
《博士报名专家推荐表》、《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博士报名政治审查表》、《博士报名科研成果目录格式》等。也可在报名系统下载。
(七)其他说明
1、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得进行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和纠纷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如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考试、调档、录取等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3、对在报考时填写虚假信息及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视具体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4、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考试与评价
(一)初试
1、初试为笔试,初试科目包括①外国语、②两门业务课、③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考)。每科的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满分为 100 分。具体科目及名称见《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定于5月11日-12日进行,具体安排,参看下载打印的考试通知单或现场确认时通知。
(二)复试
1、复试通过面试及实践考核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实验性学科、专业还应考察考生的实验能力。
2、复试由各学院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现场确认时通知。
注:初试后即进行复试,是本着方便考生的原则的操作,但不代表所有考生通过初试。
(三)报考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主要通过对考生提交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进行审查,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该评价结论将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六、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结论,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和体检情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予以上报。《海南师范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及各学院的实施细则将与考前公布,请届时查阅。
欢迎有志之士积极报考海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邮编:571158
马克思主义学院 0898-65884212
文学院 0898-65887916
化学与化工学院 0898-65730237
生命科学学院 0898-65883521
研招办:0898-65893907
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