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查询
报考海南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以通过如下链接,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查询考试成绩(成绩全省统一公布)。
网址:http://ea.hainan.gov.cn/phtml/2016/02/16/3791.html
二、复试资格
1、在教育部公布201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基本线之后,请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页,自行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名单及其他复试相关信息,以免自误。
2、各专业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的复试人数,将根据考生成绩、教育部划线、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差额复试量计)来综合确定,届时将在我校研招办网页公布,不再单独通知,请密切关注,届时不参加复试者视为弃权。
三、加分及照顾政策
1、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 查阅教育部印发的《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2、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有资格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如西部计划志愿者),请提前准备并须于教育部公布分数线后一周内,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请勿自误。
4、申请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且定向就业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考生,须于教育部公布分数线后一周内,提交少数民族地区定向培养合同(原件)、相关少数民族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民宗局提供),及身份证(复印件),以进行资格审查及报批。逾期不予受理。
5、申请材料寄出后,须及时电话落实材料是否已按时寄达我办。
四、成绩复核
若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本人可提出复核申请。
1、请根据《关于海南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查询的公告》所规定的时间提交《复核申请表》以及身份证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2、我校仅接受我校自命题科目的成绩复核申请,统考科目的成绩复核申请,请提交到海南省考试局。
3、根据有关规定,成绩复核只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不重新评阅答卷。
4、复核申请表的提交:
①本人送达:于2016年2 月24日-25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第二办公楼(田家炳教育书院对面) 4楼411房研招办(65893907)。
②快递:请把握寄送时间,指定使用中国邮政EMS(因终端派送的原因:邮件抵达时,投递员打电话到办公室告知而后去取,而非送达办公室)。
5、因到2016年2 月25日,我校寒假尚未结束,仅在上述规定的成绩复核申请提交时段,我校研招办安排人员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