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查询
报考海南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以通过如下链接,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查询考试成绩(成绩全省统一公布)。
网址:http://202.100.202.19/phtml/2015/02/12/3527.html
我校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书,也不再寄发书面初试成绩单。
二、复试资格
1、在教育部公布201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基本线之后,请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页,自行查询是否复试资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以免自误。
2、各专业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的复试人数,将根据考生成绩、教育部划线、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差额复试量计)来综合确定,届时将在我校网上公布,不再单独通知,请密切关注,届时不参加复试者视为弃权。
三、加分及照顾政策(如西部计划志愿者)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有资格享受加分待遇的考生(如西部计划志愿者),请提前准备并须于教育部公布分数线后一周内,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请勿自误。
2、可享受政策的相关名单,届时将由教育部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网址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未在研招网上公布的人员不享受该政策。相关文件规定请登录教育部相关网站查询。
3、提交材料包括:申请书,及相关复印件(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本人身份证),相关材料的原件,复试时进行核查。
4、申请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少数民族报考类别为定向且定向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考生,须于教育部公布分数线后一周内,提交定向培养合同、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民宗局提供),以进行资格审查及报批。逾期不予受理。
5、申请材料寄出后须及时电话落实材料是否已寄达我办。
四、成绩复核
在阅卷及登分各环节,我校组织对所有试卷,已逐份进行了严格的复核(包括是否漏判、成绩累计及登录错误),考生如仍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本人可提出复核申请。
1、复核申请受理时间:请根据《海南省考试局关于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查询的公告》所规定的时间提交复核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我校仅负责我校自命题科目的成绩复核,统考科目的成绩核查由海南省考试局负责。
3、复核内容只限于核查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评分标准的掌握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4、申请复核须提交材料:①《201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由考生本人填写),②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
(点击此处下载“201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核申请表”)
5、复核申请的提交方式:
①本人送达:龙昆南校区行政办公楼三楼308室,请假期值班人员转研招办,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5:00
②快递,指定使用中国邮政EMS
6、经复核如有错误将予以更正,并将结果通知考生本人。复核无误者将不再单独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