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概况
学院简介
机构设置
工作职责
人员信息
办事流程
党建园地
工作动态
党委简介
学习园地
研究生招生
硕士
简章与目录
初试
复试
录取
博士
简章与目录
报名
复试考核
录取
招生宣传
下载专区
通知公告
考点
培养管理
工作动态
教学管理
过程管理
政策文件
下载专区
学位与导师
工作动态
政策文件
学位授予
优秀论文
答辩公告
学位评定委员会
导师遴选
导师培训
导师考核
导师风采
下载专区
教育管理
党建思政
党建活动
心理健康
奖助管理
国家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三助一辅
评优评先
其他
档案管理
新生档案
毕业生档案
学籍管理
学术文化
创新实践
创新竞赛
社会实践
志愿服务
规章制度
事物管理
奖助管理
学籍管理
档案管理
下载专区
学位点建设与评估
工作动态
政策文件
下载专区
海南省考试局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特别提示
2014-01-02 15:49:44
来源:
当前位置:
招生工作
工作信息
一、考生务必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达考点参加考试,并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二、禁止考生携带《考场规则》规定以外的物品(如手机、挎包、书籍等)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违者视为考试违规,将按教育部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处理。
三、如果考生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特别是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了考点,必须将这些物品放在考场外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考点不承担这些物品保管和遗失赔偿责任。为了避免个人物品遗失,希望考生不要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参加考试。
四、按照本次考试管理规定要求,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向监考员出示所携带的金属物品,并接受监考员使用手柄式金属探测器进行的安全检查。考生如果携带含有金属成份的物品(特别是手机等通讯工具) 接受检查,探测器将自动报警,考生必须对报警部位作出解释并出示相关金属物品。监考员有权阻止不配合检查或者携带规定以外物品的考生进入考场。希望考生加强自律,配合安全检查。
五、考生须在开考前
40
分到达考点接受身份证鉴别仪对第二代身份证读卡认证和安全检查。各科开考15分以后(即上午8时45分以后、下午2时15分以后)考点将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六、本次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过程中对各考场实施无线电信号屏蔽、实时监控和全程监控录像。希望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七、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果违规,应接受和配合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检查处理,签署并接收《硕士生入学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决定书》。
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海南师范大学考点现场确认指南
2014年全国实施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