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各级研究生干部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研究生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海南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现将评选相关条件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3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学校、学院党组织的各项政策和决议,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学风端正,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富有创新精神,热爱所学专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学习成绩优良。
4、有较强的法纪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能够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文体科技活动和学校各项义务劳动,集体观念强。
(二)参评优秀研究生干部还应具备的条件:
1、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能起先锋模范作用,表现突出。
2、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廉洁自律,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基础好。
担任研究生干部至少两年,积极为研究生同学服务,履行自身职责(中途退出者,不能履行职责者不能参选)。
3、2013届应届毕业生且学习成绩良好;
4、近三年未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三、评选名额:
5名
四、评选办法
1、符合参评条件者,须填写《海南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并附相关参评支撑材料(聘书、述职报告等),一式两份,于2013年6月10日之前报送研究生处201;
2、由校研究生处组织参评人员召开会议并进行投票,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投票。研究生处组织终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3、研究生处将为期三天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批。
研究生处
二O一三年六月三日
附: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 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