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概况
学院简介
机构设置
工作职责
人员信息
办事流程
党建园地
工作动态
党委简介
学习园地
研究生招生
通知公告
硕士
简章与目录
初试
复试
录取
博士
简章与目录
报名
复试考核
录取
考点
下载专区
培养管理
工作动态
相关制度
教学管理
过程管理
政策文件
下载专区
学位与导师
工作动态
政策文件
学位授予
优秀论文
答辩公告
学位评定委员会
导师遴选
导师培训
导师考核
导师风采
下载专区
教育管理
党建思政
党建活动
心理健康
奖助管理
国家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三助一辅
评优评先
其他
档案管理
新生档案
毕业生档案
学籍管理
学术文化
创新实践
创新竞赛
社会实践
志愿服务
规章制度
事务管理
奖助管理
学籍管理
档案管理
下载专区
学位点建设与评估
工作动态
政策文件
下载专区
海南师范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2012-11-27 12:00:00
来源:
当前位置:
研究生招生
通知公告
海南师范大学2011
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有关新生组织关系、户口及档案等的说明
一、报到时间
:2011年9月5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到地点:
报到分研究生处报到和学院报到两部分,报到前请查看研究生处网页具体通知安排。
三、报到事项:
(一)验证
报到时查验下列证件
(1) 录取通知书
(2) 本人身份证
(3) 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
(二)提交入学材料
1、交
研究生入学登记表
(2份,
须照片2张,双面打印
);
2、
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登记表
(2份,
须照片2张,双面打印)
3、
婚育证明
(交给研究生处)
4、工作年限证明(由入学前工作单位开具,是指国家承认工龄的工作经历)。
(三)提交户口迁移材料
迁入户口须交以下证件:
1、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一寸照片二张
3、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迁移证(注明农业与非农业户口)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迁移证上所填姓名、出生年月应与《入学通知书》中的姓名和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出生年月一致,不得涂改。
(四)
向助学金账户开户银行交授权书
(五)
交纳研究生会会费(自愿)
(六)
到所在学院办公室报到
1、领取课程及入学教育安排;
2、提交组织关系转接材料;
3、登记个人联系方式;
(七)办理住宿
凭录取通知书、按照住宿安排到公寓楼办理住宿手续,去宿管办领取钥匙。
八、注意事项:
1、
有特殊原因需延期报到者,必须事先书面向研究生处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未经请假逾期2周或请假期满不报到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2、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可以自带,也可来学校后自行购买。
3、提前准备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多张,填写表格及办理户口迁移需要。
4、新生入学需缴纳住宿费约1200元/年。住宿费由银行通过助学金账户代扣。
5、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迁移证上所填姓名、出生年月应与《入学通知书》中的姓名和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出生年月一致,不得涂改,若有差错,须发证部门更正,并加盖校对章方有效。
九、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健康状况等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其它不正当手段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
十、有关
“
硕师计划”研究生
1、“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将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送研招办。
2、“硕师计划”研究生于2011年8月前按有关规定到任教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并将户籍、档案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县。
3、“硕师计划”研究生在农村学校任教满3学年并通过每年度考核者,于2014年9月到校报到并脱产入学(具体报到时间届时查看研究生处网页通知)。
4、在农村学校任教期间,有关假期(暑期)授课安排,请届时查看研究生处网页通知。
请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有变更时,务必通知研究生处培养科
。
5、任教未满3年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6、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硕师计划”研究生,不转户口、档案。
7、其他“硕师计划”研究生,户口、档案转至培养学校。
8、各“硕师计划”研究生任教学校应配合教育局,做好“硕师计划”研究生的考核工作,在《2011年“农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上,填写各年度的任教考核意见。
9、在2014年6月前,将已做好各年度考核意见的《2011年“农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所有内容复印一份,在复印件封面注明“本件与原件同”并加盖学校公章和教育局公章,寄回我校研招办,以确定是否具有入学资格。
海南师范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2011级硕士研究生报到入学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