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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会干部考勤制度
2012-05-29 12:00:00
来源:
当前位置:
研究生会
工作信息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会干部的工作责任心,进一步提高其供暖工作的积极性,加强对干部的严格监督和管理,研究生会特制定考勤知道如下:
1.凡收到研究生会会议活动通知,须准时出席。
2.无故缺席一次者予以警告;迟到累计四次或无故缺席两次以上者实行强制性退会处理。
3.请假超过一学期所召开会议和所组织活动总数三分之一者,取消评优资格。
4.凡请假者,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将请假条交到办公室,如确实事出突然,未能于会前请假,会后必须向办公室补假,并说明原因,由办公室做好记录并存档。
5.凡研究生会组织的活动,无特殊原因而缺席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6.开会无适当理由迟到15分钟以上者,视其无故缺席。
7.在请假过程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作无故缺席处理,并写检讨一份,如有第二次开除研究生会并记入档案。
8.每次会议或活动后,由办公室认真填写“研究生会干部考勤表”并存档。
9.以上考勤制度各研究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
10. 此制度解释权归研究生会办公室,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会2010年12月14日
第一页
关于海南师范大学第七届研究生会干部任命的公告